临汾市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许可详情
许可编号 | 晋LEE329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临汾市汇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1024MAC9872P7X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启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公安部164号令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证书名称 | 机动车号牌号码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11-05 | 有效期 | 2099-12-31至2099-12-31 |
许可机关 | 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925MB05912508 |
数据来源单位 | 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40925MB05912508 |
当前状态 | 有效 |
||
许可内容 |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