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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明润眼镜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市监罚字〔2022〕5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洪洞县明润眼镜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MA7YMDRG9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晨丽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销售未明码标价的商品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712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7-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5-07-18 处罚机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613 数据来源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613 处罚类别 其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712元,罚款2000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