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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晋〔洪〕煤安罚〔2024〕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0588703834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文平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2024年2月20日1、北翼运输巷所有供水施救装置无水;2、北翼运输延伸工作面、二采区变电所喷浆机压力表损坏;3、北翼变电所栅栏门损坏;4、110110运输顺槽680米至700米处加强支护与安全技术措施不符:5、110110综采工作面1#架到10#架及51#52#架间距大于50公分。 罚款金额(万元) 4.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05 处罚有效期 2024-03-20
公示截止期 2027-03-05 处罚机关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6020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处罚内容 1、北翼运输巷所有供水施救装置无水;2、北翼运输延伸工作面、二采区变电所喷浆机压力表损坏;3、北翼变电所栅栏门损坏;4、110110运输顺槽680米至700米处加强支护与安全技术措施不符:5、110110综采工作面1#架到10#架及51#52#架间距大于50公分。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合并处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