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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宏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住建罚字〔2024〕第04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宏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79423924X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武纲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3.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
违法事实 由山西宏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洪洞县恒东国际住宅小区一期A标段工程项目,施工的1号楼2号楼不满足两个疏散出口的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08 处罚有效期 2024-11-22
公示截止期 2025-11-08 处罚机关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 由山西宏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洪洞县恒东国际住宅小区一期A标段工程项目,施工的1号楼2号楼不满足两个疏散出口。违反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3.12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之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你单位改正以上违法行为;2、对你单位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