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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住建罚字〔2025〕第003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安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00MACP1Q9C3X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连喜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为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之规定
违法事实 由山西安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洪洞县清瑞钰府住宅小区项目工程,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20.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5 处罚有效期 2025-05-29
公示截止期 2026-05-15 处罚机关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
处罚内容 由山西安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洪洞县清瑞钰府住宅小区项目工程,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山西省住建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不具有较轻、严重情形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以上40万元以下的罚款。建议对该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生产;2: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