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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结众房产销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住建罚字〔2025〕第0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洪洞结众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MADP6RWN1T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建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洪洞结众房产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28 处罚有效期 2025-08-11
公示截止期 2026-07-28 处罚机关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 洪洞结众房产销售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责任者给予处罚,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当事人态度端正,能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检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