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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洪住建罚字〔2025〕第03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美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处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100MA0LTKNL7G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冯云飞
行政相对人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由山西美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洪洞县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工程,该工地施工现场吊篮安装前支腿支撑与女儿墙上与专项方案不符的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万元) 3.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2-14 处罚有效期 2026-02-28
公示截止期 2027-02-14 处罚机关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数据来源单位 洪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92501281540X8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依据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内容 由山西美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洪洞县中心养老院建设项目工程,该工地施工现场吊篮安装前支腿支撑与女儿墙上与专项方案不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对山西美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2.对该单位直接责任人冯云飞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