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彬诉刘梅军借贷纠纷一案,经荣成法院判决,刘梅军应支付董彬赔偿款6200元。判决生效后,刘梅军拒不归还,董彬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向刘梅军发出履行通知,多次传唤其到庭但其拒不到庭。鉴于此,法院将刘梅军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刘梅军因生意需要,前去银行贷款,却被告知因自己“老赖”身份受限,无法享受银行提供的贷款服务。不仅如此,出差的刘梅军还坐不了飞机、高铁,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刘梅军,不想因为赖掉小钱而损失了自己的大生意,遂主动联系法院,将所欠款项一笔还清,只为请求取消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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