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2年全县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超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对车辆装载企业和运输行为实施现场监管,根据《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共136户)予以公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及公示企业要全力配合,做好源头治理超限超载相关工作,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附:《洪洞县2022年货运源头企业公示名单》.xls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2日
来源:洪洞县人民政府网